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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实践协会章程

作者:   时间:2015-02-13   点击数:

(2010年6月4日通过)

总 纲

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实践协会(以下简称思政协会)是立足和服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,实践性强的学生社团。思政协会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和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》,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活动,提高全院学生综合素质,尤其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。

思政协会的活动方式主要有:集体学习、时事论坛、视频展播、专家讲座、社会调查、知识竞赛、政策宣传,参观考察等,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,让同学们系统地、生动活泼地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学习实践。

思政协会接受学院思政部和团委共同管理。

第一章 会员

第一条 我院在校学生,在各方面均表现良好,承认思政协会章程,愿意参加思政协会,并在其中积极学习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的,可以申请加入思政协会。

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(一)参加思政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

(二)对思政协会开展活动和思政协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三)对思政协会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;

(四)参加思政协会的有关会议,阅读有关资料,接受思政协会的教育和培训;

(五)参加思政协会干部竞选。

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思政协会章程;

(二)配合开展各项活动,并遵守有关纪律要求;

(三)积极参与思政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事务;

(四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;

(五)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;

(六)主动开展自我学习和互助学习。

第四条 发展会员,必须经过申请、考查、吸收等环节,坚持选择吸收会员的原则。特别提醒的是,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同学不准加入,是会员的将自动除名。

第五条 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三次不参加思政协会开展的活动,将由秘书处共同商议决定,报请会长审核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六条 思政协会指导老师由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担任,负责指导思政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思政协会的建设发展工作。

第七条 思政协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,全面统筹和管理思政协会的日常工作。暂下设理论部、实践部、秘书处、外联部、宣传部、监察部等分支机构。

理论部主要负责指导会员进行集体学习,理论探讨,汇集整理学员学习成果,编辑思政协会内部刊物。

实践部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,做好校内外各项联络工作,指导会员开展政策宣传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。

秘书处主要负责会员的吸收、管理和考核工作,协调学会各部门的工作,并对思政协会的活动进行报道和宣传。

外联部主要负责校内外兄弟社团交流沟通。

宣传部主要负责对思政协会的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和宣传。

监察部主要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思政协会章程情况。

第三章 管理制度

第八条 干部任用制度

(一)拟任用干部的条件:学习成绩优良;工作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;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;作风正派,思维敏锐,有创新精神;

(二)干部的产生实行公开竞聘、民主选举;

(三)干部的任用由指导老师和思政协会会长进行审核;

(四)干部确定任用后由思政协会配发工作证。

第九条 会员考核制度

(一)奖励方法:思政协会的会员在学习、研究、工作过程中,个人或者部门表现突出的,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
(二)惩罚方法:思政协会组织开展的任何活动都要严格考勤,由秘书处提供考勤记录,报思政协会主要负责人审核;对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一次者内部警告,两次者作出公开批评,三次者取消其会员资格,无故缺席活动一次者,公开批评,两次者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凡受到公开批评以上者将取消其评选优秀会员资格。

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无条件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第十条 会议制度

思政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原则召开一次,思政协会主要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,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安排召开会议。例会必须按例会有关制度执行。

凡思政协会正式通知及要求具体人员参加的各项活动,任何人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席,请假者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递交请假条,若事前口头请假,事后必须补交书面假条。

第十一条 经费制度

思政协会是非营利性学生社团,不向任何会员收取会费。思政协会承办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活动,经领导同意,思政部可给予适当经费资助。思政协会其他活动,主要以自筹经费为主。思政协会有限经费使用实行规范财务制度。严禁以权谋私,一旦发现属实严厉查处。

第四章 附则

本章程每学年原则修订一次,由秘书处收集意见,整理起草,全体会员表决通过生效。

思政协会的所有活动须保证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,学校校纪校规,内容健康积极,为广大同学服务。

思政协会如果一年内没有开展活动,学院思政部和团委有权解散本社团。

本章程自思政协会由学院思政部和团委批准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思政协会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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